今天收到台中市政府最新的回覆
【市長的來信-文化局答覆】
來信主旨:懇請保留台中歷史建物 天外天劇場
來信內容:最近得知復興路上的天外天劇場面臨被拆的危機,懇請市長協助保留難得的古蹟。「天外天劇場」,位於台中市櫻町,1936年3月閉幕,為台中仕紳吳子瑜所獨資興建,是繼台中「樂舞台」之後,台中市第二座由台人投資興起的現代化劇場。與吳子瑜同為櫟社成員的豐原仕紳張麗俊,在在該劇場落成前參觀盛讚「其規棋之宏壯華麗與東京寶塚無二」。該劇場為三樓建築之戲劇、電影兩用混和式戲院,成立後除了上海天蟾京班、福州舊賽樂等班來演外,亦有藝旦戲及歌仔戲戲班台中明月園等演出。 詳細的照片與資料請參考網址 http://tai-tiong.blogspot.tw/2014/03/tengaiten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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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機關:臺中市文化資產管理中心
答覆內容:
O先生您好: 謝謝您對於文化資產的關心,有關您來信反應保留東區天外天劇場乙案,經查本建物為私人所有,本局將於近日安排學者專家及所有權人一併前往現場會勘,再依據學者專家之意見辦理文化資產指定或登錄相關事宜。感謝您的來信!
承辦機關附件:無附件!
承辦機關:臺中市文化資產管理中心
連絡電話:04-22290280